发布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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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机制砂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机制砂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潘岙岭
建设单位: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公司须加盖公章